答
针对你面临的问题,你应该看到以下事实,在你父母离婚后,拆迁分配两块地基,地基上一处是面门房,一处是自住房屋。你父亲是拆迁上的权利人,原则上与你无关(可能因为有你在户内,政府适当照顾你父亲,多分配面积),所有的权利仍然是你父亲的,而后建造的房屋也应该是你父亲出资的,所以财产都是你父亲的。你父亲再婚后,再婚前的财产也应当是他个人的婚前财产,法律关系上与你、与他现在的老婆无关,除非他自己明确表示将财产分你或她或将财产作为他们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父母的财产就是他们自己的,作为子女当然不希望失去该财产,特别像你现在遇到的情况。目前看来,财产的权利都是你父亲的,在他死之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由你、他现在的老婆孩子、甚至他活着的父母按照法律规定对他财产进行继承分配。(其中,宅基地、没有大证的房子较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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